六月結婚潮,但根據內政部日前公布結婚相關統計數據顯示,台灣離婚率居亞洲之冠,平均每天約有 159 對夫妻離婚,也就是每十對結婚伴侶,就有一對離婚。而婚齡未滿十年的離婚率,約佔五成七。有專家建議如果雙方簽定婚前協議書(Prenup) ,或許能夠有效降低離婚率,但如果是你,你想簽嗎?
但由於草擬婚前協議書其實不容易,畢竟總有人覺得哪有在還沒結婚之前,就假設也許有一天我們會分開來做準備?但對於資產富裕、未來有可能繼承大筆遺產的新人,歐美律師通常建議簽署婚前協議,可以對彼此的權利義務有點保障。
婚前協議書又稱婚前契約(pre-nuptial agreement ),是結婚雙方於婚前或婚後,為了保障夫妻雙方婚後/離婚後等責任義務權益所訂定之契約。歐美等地,婚前協議書通常是常見的婚前必備規劃。協議書的內容只要雙方同意,不牴觸法律,就有法律效力,內容可以自由訂定,內容通常針對婚後生活及離婚時財產分配與孩子親權等處置,甚至連連通姦條款、寵物監護權都可以包含其中。
但是在台灣,由於婚姻被視為需『永續經營』的關係,協議書之內容『若有違反善良風俗,或與其他法律有所牴觸,便不具有法律效用。』換句話說,在台灣地區是不能預設『以離婚為前提』的財產事先分配規劃。所以如果內容涉及『有什麽行為則可申請離婚』或『性約束』等違反『公序良俗』的條款,則可能視為無效。
從這裡也可以很有趣的看見東西方對於『婚姻』的文化脈絡看法不同,及其衍生的法律規定。重點也許還是簽下所謂婚前協議書前的那份掙扎?親愛的,如果是你,你會想簽下婚前協議書嗎?你會覺得簽了婚前協議書,這場婚姻就沒有童話般天長地久的浪漫嗎?還是換個角度想,也許正是一個機會讓雙方了解彼此的在婚姻之後的關係該如何維繫保持無論你想簽,或是不想簽,我們都希望你知道你有權力跟能力選擇並保護你想要的生活! |